这个世界不疯魔不能活,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
大卫·芬奇的《搏击俱乐部》诠释了什么?颠覆?双重性格?压抑?反抗?释放?社会?公民?暴力?他想告诉人们什么?
你有否体验过暴力的快感?是否体验过承受暴力的快感,当然,我说的暴力是不含有人格侮辱成分的,否则就真成受虐狂变态了。人为什么喜欢足球,拳击,摔角......是不是仅仅因为这些合理合法的场所释放的暴力带给你无法替代的愉悦。
人生来就是带有破坏欲的,破坏带给你的快乐,你体验过吗?
我说,社会是反人类的,你信不信?你想不想破坏这个让你窒息,让你无所适从,让你从人变成木偶的的社会?
搏击俱乐部,你会参加吗?
来吧,给我几拳,让我痛快的清醒!小心,我也会让你清醒!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