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着漆多俊,消瘦的脸庞上皱纹写满了故事;喜欢着刘烨,灿烂的笑容了填满了纯真与无暇;喜欢着霍建起,用镜头书写自己年轻时的故事和情怀;喜欢着《那人 那山 那狗》,如一篇格式清新的散文,简单里又漾着浓郁的芬芳。
忘不了背光中的陈好,金黄的发线朦胧着青春的面庞;忘不了葱茏的大山,微风中禁不住无尽的眺望;忘不了狼狗老二,体贴的就像多年的老友;忘不了白石的那一段旋律,振战着我们每一寸多情的神经。
大山的路上,一对父子邮递员,踏上了几百里的路程,为的就是一份扶持。不经意间,却找回了失落多年的亲情,理解和回忆。倔强的老爸,当儿子转过身是却又是如此多情,期望,责备,关怀,种种感情交集在那双湿润的眼;轻狂的儿子,抚摸着旧背包带时松开原本上扬的嘴角,理解,埋怨心疼,都掩盖在背起背包的那一刹那。
老爸是二十年前的儿子,儿子是二十年后的老爸,每个人都保留着一半的故事,合起来就是一个传奇。
儿子问老爸,为什么人们不愿意走出大山呢?老爸说,因为他们是神仙的后代。